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心得体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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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名叫卢桂儿,出生于1956年10月,今年62岁,樟树市刘公庙镇横塘村堎里村组人。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三十年来,我一直在基层工作,1990年至1999年3月担任横塘村党支部书记,1999年4月至2000年调任刘公庙镇综治办副主任,2001年至2018年任樟树市刘公庙司法所所长、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。在工作中,我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时时刻刻用党性严格要求自己,全心全意为老百姓办事,获得群众较好的口碑,取得了一些殊荣。历年来,我多次获得樟树市市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。2013年8月获得国家司法部授予的“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”称号;2015年获得“全省最美司法所长”;2018年被评为西省“学雷锋岗位标兵”。

  一、祖辈典范 激励我申请入党

  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从青少年时代起开始追求的梦想,我对党最初的认识来自于我的家族,小时候时常从大人口中听到我的堂爷爷、我的大伯参加革命斗争的故事。我的堂爷爷卢越发,中共党员、任刘公庙游击队队长,他以带徒为名在本地区开展游击战争,1931年由于叛徒告密,被敌人抓获,在监狱中经受严刑烤打、铁丝穿手骨,逼他说出谁是共产党员,我爷爷宁死不屈,敌人看到软硬没用,于1931年6月25日将我爷爷绑赴刑场执行了枪决,当时,爷爷年仅33岁。我的大伯1924年出生,比我爸爸年长四岁,1944年参加解放军,194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53年部队转业后分配到食品公司工作,他看到家乡贫穷落后,立志改变家乡,放弃工作回家务农,担任了大队干部。爷爷、大伯的事故在我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革命的火种,立誓长大后继承他们的遗志,为祖国、为人民、为建设贫穷落后的家乡奉献出自己的一生。爷爷、大伯对共产党的无限忠诚的可贵品德深深地感染了我,使我认识到: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。从此我立志加入中国共产党!

  1987年12月我在担任横塘村委会民兵营长、团支部书记期间向党组织递交了第一张入党申请书,村党支部书记刘桂如和支委王水如担任我的入党介绍人,由于自己工作积极努力,各方面表现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,上级党组织于1988年6月批准我为预备党员,次年转为正式党员。从此,我时时处处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,不敢懈怠,恪尽职守,努力把本职工作做好。

  在三十多年基层工作中,我只有一个信念,服从党组织安排,不管在哪个单位、担任什么职位,都要为群众谋利益、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
  二、服从安排 重担压肩不畏难

  1、“丑小鸭”变成“金凤凰”。

  1990年组织上任命我为刘公庙镇横塘村党支部书记。当时,横塘村党支部是一个落后的村支部,没有活动场所,没有经费,还欠下一笔债务,村委会处于半瘫痪状态,村干部看到这种情况都不想干了。许多关心我的人,劝我不要当这个支部书记,我坚信:只要好好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紧紧依靠群众,严于律己,处处以身作则,就没有改变不了的现状。一年后,通过大家的齐心努力,发展了村集体经济,增加了集体收入,还清了欠下的外债。在市挂点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新建了村委办公楼、村办小学教学楼,添置了办公设备,建立了广播站,每个自然村都安装了高音喇叭,村民能听到新闻,掌握天气预报,欣赏文艺节目等,村民们拍手叫好。在我的带领下,横塘村支部的工作甩掉后进的帽子,进入先进行列,每年被刘公庙乡党委评为先进村支部。辛勤的工作得到了领导赞扬,群众的爱戴,被当地干部群众誉为“治差能手”。 “丑小鸭”变成“金凤凰”。

  2、“后进村”变成“文明村”。

  2009年至2011年,我兼任塘祖村党支部书记。该村当年状况是既无办公场所、又无办公设施,村干部开会一般都在酒店或村干部家里,党员从没过个组织生活。经济帐目混乱,每个村干部手中都有村委帐目,从未进行财务清理,群众欠村委两经两费、农业税、生猪税、棉花任务等款项达17万余元,村委会欠外债20多万元,一些呆账死账无从下手,打架斗殴时有发生,计划生育超生社抚费征收难以落实,违章建筑屡禁不止,村委干部自由涣散,纯属一个烂摊子。许多好心人劝我到了这年纪何必去捡这烂摊子。我说“我是一块砖,哪里需要往哪里搬”。

  2009年2月我正式接替该村党支部书记,上任后,我着力做了十件事情:1、走访一些老干部、老党员、村民小组长和部份德高望重的老同志,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2、召开村两委班子成员会,摸清该村存在的一些问题;3、清理整顿了财务,兑现了挪用款项;4、制定了村干部规章制度、考勤制度,明硧分工和工作职责,做到有章可循,用制度和纪律管人;5、对村部进行翻修、添置了办公设施,使干部有办公场所,党员有活动阵地;6、清理计划外生育对象,收取社扶费;7、组建村小组班子,取消抓奄轮流坐庄,由村民直接选举,制定村规民约;8、调处存在多年遗留下来的矛盾纠纷9件;9、对每个自然村进行整体规划,拆除乱搭乱建、上报处理了多起违章建筑和少批多建、批东建西现象;10、清收旧欠,对挪用公款违法违纪的少数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。通过一年的努力,全村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,广大干群拍手叫好。当年就被镇党委、政府“三个文明”考核第一名。

  三、从事调解 哪里危难哪里去

  2001年1月我调任刘公庙镇司法所长,首席调解员。我欣然接受了党组织交给我的任务。在近20年中,我调解处理了各类矛盾纠纷千余起,其中疑难纠纷323起,防止“民转刑”案件26起,防止自杀7人,群体性事件48起,调解成功率达99%,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362件。这些数据保存在我的资料库内,反映出我作为首席调解员付出的汗水和艰辛。

  1、我是“救火队员”。

  2009年正月初三,我接到一阵急促的电话称,该镇大公村出了一起人命案,顾不上家人团聚和节日的喜庆,立即赶赴现场。原来该镇肖塘村委榨下村青年黄超(男,19岁),应该镇大公村委肖家村肖武强同学邀请到他家做客,同时还邀请了其他10名同学在一起饮酒,黄超来得晚一点,上席后便提出自饮一杯,然后又和其他同学喝了一些酒。黄超由于喝酒过量当场倒下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死者方认为完全是请客方责任,请客方应完全承担事故责任,否则,将死者尸体抬到肖武强家里。而请客方认为死者黄超喝酒致死是自发行为,不愿承担全部责任,故此引发纠纷。双方的亲戚朋友各有几十号人相互对峙,剑拔弩张,形势非常严峻,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群殴械斗,后果不堪设想。首先,我把双方家人代表留下了解情况,其他人劝其回去,听候政府处理。经过我和他们多次协商,认真分析案情,做双方及参与饮酒人员的思想工作,达成了调解共识,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。由于调解及时,处理合理,避免了一场群体性案件发生。调解后,当事人还送了锦旗,上面写着“忠心履责,一心为民”。

  我总是这样,以“救火队员”的身份出现在一个又一个险情中,可以说,在刘公庙镇,哪里有重大矛盾纠纷,哪里就有我的身影。 2、我是“一块铁”。

  2010年7月8日上午,镇政府门口,来了一群操着外地口音的民工,为首的是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,手拿一面锦旗,上面写着“急民工之所急,解民工之所难”,该男子紧握着镇工作人员的手,发自内心地说,“谢谢卢所长帮我们外地民工讨回了工钱,你们踏踏实实为民办好事,现在我们特意做了一面锦旗略表自己的感激之情。”

  原来这些“特殊”的来访者是四川省万源市的民工,在刘公庙镇某砖厂打工,这个中年男子叫徐代斌。2010年2月,徐代斌领着同乡近20人,千里迢迢从四川来到樟树市刘公庙镇某砖厂打工。由于砖厂资金周转遇到了困难,砖厂老板郑某(浙江人)就向徐某借了七万元钱。6月,该砖厂由于手续不齐全,被上级有关部门勒令停产,徐某等人没事可做,就向砖厂提出还清欠款、结清工资后离开的要求,经过协商,郑某许诺砖厂手续6月10日之前会办好,停产期间可以发给每人每天15元生活费,如果6月10号手续还没办好,砖厂将发给民工足额工资,并还清徐某的借款。可是,6月10日以后,砖厂手续还是没有办好。民工向砖厂提出结清工资25437元和还清借款70000元,准备离开。而砖厂老板以暂时没钱为由,拒绝付给民工工资,随后郑某借机去了浙江,不与民工见面。得知这一情况后,我立即向镇党委、政府汇报,同时组织几个参与调解的同事一起自发集资1200元捐赠给四川农民工以解决他们的食宿,并安排他们在集镇做些零工。这边我就设法与一直躲在浙江的郑某电话沟通,并对他讲政策、讲法律、讲道理。郑老板办厂期间,想必也听到过“卢青天”的名气,在我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、明之于法的心理攻势下,郑某终于回到了江西,并很快将所欠民工工资和借款全部还清。异乡人该回家了,为安全起见我还和同事一道特意护送他们上火车。临别之际,大家都忍不住哭了,一些女人感动得更是跪在地上泣不成声,并再三表示不会忘记樟树人民给他们的帮助。

  2012年4月23日上午,一位带山东口音的女子领着母亲和四岁的女儿到我办公室求助,三人泪流满面,哭成一团。该女子常某系山东省栖霞市人2009年4月通过网络聊天与刘公庙张某认识,并于2010年4月份登记结婚,同年7月生一女儿。常某女儿出生后,张某另有相好,经常躲着常某且未给常某文,常某只好带着小孩住在山东娘家且靠娘家救济度日,婚姻关系名存实亡。常某准备来江西向法院起诉离婚,但担心自已是外地人,地方政府可能会偏袒本地人,更何况起诉如果一时难以解决,起诉费、交通费都耗不起。为此,常某焦虑不已。当听说卢所长这人调解办事公道时,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了。在初步了解常某的情况后,我立即召来张某父母及舅舅等亲戚朋友,做他们亲戚的工作,要求他们换位思考:假如你们是常某这一方,你们又将如何面对这一问题,人家女方从山东远嫁到江西这边,举目无亲多可怜,况且男方张某有错在先,女方常某都原谅张某的做法想继续好好过日子,而男方却想离婚后连小孩扶养费都不出,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。张某的亲戚听了之后认为我说得是有道理,看到这种时机,我随机夸了张某舅舅几句:今天叫你来,我了解到你是张某亲戚,也是经常在外面走南闯北之人,更是讲道理之人,为人正直,在地方上也有威信,双方纠纷情况你也清楚,我希望你协助我们做好你外甥工作,争取尽快把这一事情调解好。张某舅舅见我这么抬举他,更觉羞愧难当,随即做其妹妹及妹夫的工作,并当面训斥张某没头脑畜牲不如,最终这一事情得到圆满解决。

  像这样公正公平调解矛盾纠纷的例子,对我来说还有许多,至今在群众中都还流传一句口碑:“有问题找卢所,找卢所没问题。”

  3、我是“和事佬”。

  人民调解工作是做人的思想工作,既要耐心细致,又要有恒心,更要有宽厚包容的仁爱之心。我坚持用真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,用真心换取每一位当事人的信任。不管当事人的陈述多么罗嗦,我都能够耐心的倾听,然后,找好切入点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,明之以法,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同时,进行入情入理的调解。通过换位思考,寻找当事人心中的“疙瘩”,打开他们的“心结”,同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,相互理解对方的难处,寻求自身的合理诉求,促使他们积极自愿配合调解工作。

  “有法有理还不够,还得照顾好大家的感受,注重一个‘情’字。”我说,“调解纠纷要充分利用“情、理、法”三个字,并要做到三者巧妙交融才是最高境界。讲清一个“法” 字,就是宣传政策法规,搞清总的方向;紧扣一个“理”字,就是要找准纠纷的突破口,以理服人;把握一个“情”字,就是用对待亲人的感情对待群众。”

  2012年9月12日,庚塘村委寿坑村村民殷小苟在东港村委下计港村房屋斜屋顶改造时,不慎从木梯上摔下,经抢救无效死亡,事件发生后,我立即带领调解人员前去了解情况,掌握双方当事人诉求。经过我和同事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,9月13日晚承包方与死者家属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。最终,这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已得到圆满解决。

  2014年6月10日,刘公庙集镇一居民区由于供电部门未及时检修线路,电线低矮,居民杨义苟开车不慎将电线拉断,造成短路,导致周边12户居民家的电器被烧坏,在赔偿问题上,杨义苟与供电部门相互推卸责任。因为得不到合理赔偿,12户居民群情激愤,准备集体上访,而供电部门又怕造成不良影响,双方矛盾越演越烈。6月18日,我与有关人员先后12次奔波于双方,苦口婆心调解协商,我的真诚态度感动了供电部门和杨义苟,经过协商,各承担赔偿金额50%,一次性的了结这场矛盾纠纷。三方握手言和后,杨义苟动情地说:“是卢所长的精神感动了我们,凭他的真诚,我们也要相互谅解。卢所长是心地善良、公平正直、技艺高超的‘和事佬’” 。

  四、充实自我,遇事镇定增能力

  1999年,我从横塘村党支部书记岗位上选聘为刘公庙镇政府干部,担任镇综治办副主任。2001年起担任镇司法所所长,在这期间还兼任塘祖村村委党支部书记,由此涉及到的矛盾纠纷更多。之前,虽然也化解过不少矛盾,我感到缺少系统的法律知识和处理问题的技巧,一旦调解处理不好,就可能导致上访,激化矛盾,甚至酿成民转刑案件。

  我长期在农村工作,目睹了许多矛盾纠纷,若不及时化解,就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。所以,我必须加强学习,苦练基本功,自我充实。

  1、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。我自费订阅了许多法律辅导刊物,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,如饥似渴地学习。多年来,我一门心思扑在学习法律知识上,经常学习到深夜。

  2、熟悉掌握全镇基本情况。我上任伊始,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,跑遍了全镇137个自然村、12所学校、19家企事业单位,获得第一手资料,哪里地方容易产生民事矛盾纠纷,我都了如指掌,做了民间纠纷社情民意调查记录,并专题向镇党委、政府作了汇报,引起镇领导重视。

  “共产党人要忠于党,忠于人民,不忘初心,方得始终。”习近平总书记短短的几句话,字字入心。我将为刘公镇司法行政事业发挥余热,作出积极的贡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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